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
主办单位:湖南省教育厅
国际刊号:1674-5884
国内刊号:43-1492/G4
学术数据库优秀期刊 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来源期刊
       首 页   |   期刊介绍   |   新闻公告   |   征稿要求   |   期刊订阅   |   留言板   |   联系我们   
  本站业务
  在线期刊
      最新录用
      期刊简明目录
      本刊论文精选
      过刊浏览
      论文下载排行
      论文点击排行
      
 

访问统计

访问总数:28072 人次
 
    本刊论文
新桂系时期广西特种部族教育的实施
      [摘要]新桂系在广西瑶族地区推行的“特种教育”,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推行的。本文对其特种部族教育的含义及其实施做了简单的分析和研究。
     关键词:新桂系,特种部族教育,实施
  广西是个多民族聚居地区,除汉族外,尚有壮、瑶、苗、侗、伶诸族。这些种族还分支派。如苗有布苗、水家苗……,瑶有长毛瑶、过山瑶……,等等。这些少数民族当时共有72,476户,322,631人,分布于广西省内61个县,几乎遍布整个广西。其中壮族和瑶族为最多,壮族大部分人已汉化。这些少数民族,多居于深山老林,黄山野谷之间、山路崎岖难行。他们过着“刀耕火种”的原始生活,几乎与世隔绝。他们有自己的民族语言、服饰、风俗,同时当地的“族头”或“酋长”们,对他们采取愚民政策,不许读书,对稍有学识者,必杀之。这些因素决定了他们根本无教育可言。据当时调查,广西大藤瑶山有90%以上都是文盲。天保苗族也“统统是文盲”,[1]不说教育,他们大多连汉语都不懂,西隆县苗族“约1%能了解汉文,约30%能了解汉语。”[2](P92)这些民族由于知识薄弱,富于守旧性,薄于进取心,且由于过去的种族偏见,教育的设施也不波及这些民族。有鉴于此,新桂系领袖们认为必须“普及教育,推进文化,以启其愚”,[3](P2)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教育。
  对于这些少数民族,为称呼之便利起见,口头上概称为苗民、瑶民,文书上则总称为“特种部族”。故刚开始,新桂系把对这些少数民族实施的教育称为“苗瑶教育”,顾名思义,“苗瑶教育”,人们会认为这只是对苗、瑶两种民族实施的教育。为避免字义上的误会,1934年,新桂系决定把“苗瑶教育”改称为“特种部族教育”,简称“特种教育”。此后,广西对少数民族实施的教育,通常均使用这一名称或其简称。就其教育对象而言,“特种部族教育”与国民政府所推行的名异而实同。
  二、特种部族教育的实施
  (一) 实施方案制定
  1928年国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召开,通过了《例行义务教育案》,此案要求各地失学儿童数每年减少20%。是年5月新桂系制定《广西省今后教育改进计划大纲》,提出“凡苗瑶等族非普通学校所能适应者,当月特殊教育以救济之。苗瑶教育均当早日分别筹设。”[4](P279)这是第一次提出少数民族教育问题。1929年,通过《广西省党部四全代表大会化瑶决议案》。该案共设七条,其目标是开化瑶民,促成统一。1930年,新桂系派国民党政训所毕业生魏迅鹏、黄云换等赴大瑶山南部瑶族聚居区罗香和横冲,以开发为名,从教育入手,开办“化瑶学校”。虽因种种原因半年后即被迫停办,但毕竟开创了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办教育的先声。1933年2月,广西省政府公布《广西省苗瑶教育实施方案》。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制定了一整套具体实施方案。
  (二) 管理机构设置
  广西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为教育厅,下设各科室。对于少数民族教育,刚开始时,并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。1931年3月25日,广西省政府委员会决定,由教育厅第三科负责办理少数民族事务。1933年11月20日,省政府公布《广西苗瑶教育委员会组织大纲》。根据这个大纲,于1934年1月,广西省教育厅成立苗瑶教育委员会,后改为特种教育委员会,正式确定了“特种部族”直接管理机构,为进一步明确该委员会工作职责与范围,相继公布了《广西省苗瑶教育委员会办事细则》和《苗瑶教育委员会工作大纲》,使该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为便于进行实地调查,于1934年4月颁布《广西省苗瑶教育调查团组织规则》,成立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团。并随后公布《广西省苗瑶教育委员会调查计划纲要》。调查团成员按照该计划纲要分赴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地调查,以为教育政策制定和推行之参考。因此,“特种部族教育” “遂由初期的发端而渐行进展”。[5](P16)
  (三)学校设置
 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学校,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。要设置学校,必须要有资金。广西省政府提倡“因地为粮”的政策,但“特种部族”区域人民生活清苦,要自筹资金设置学校,极为困难。而当地县政府的补助有限,有的经费确实十分支绌,无从设校。另外各县政府,有的对于教育经费的分配,颇多偏枯。鉴于此,广西省政府为鼓励在“特种部族”普设学校,拟定了《广西特种教育区域设校补助金办法》,指定专款,补助设校。规定各县设校程序:须遵照广西各县苗瑶民户编制通则,将所属苗瑶民户的乡村编组完竣,勘定校区,在区中适中的地区设校。如果县教育经费不敷的时候,可依照这个办法向省政府请领补助金。这个办法,确保了“特种部族”区域学校的建设。
  1932年以前,广西少数民族区域“仅有私塾学校48所”。[6](P107)自1933年推行苗瑶教育后,学校数量明显增加。到1937年度上学期统计,全省“特种部族”散居区域,共219个乡,1026个村,已设立中心基础学校36所,分部5所,国民基础学校610所,分校37所,在学儿童27073人,在学成年人22461人。[7](P20-24)
  (四)师资培养
  1934年10月,省政府专门制定《广西特种教育师资训练办法》。1935年1月,在南宁成立省立特种师资训练所,作为培训“特种部族”师资的专门机构,专收“特种部族”青年,施以特殊之训练。特师办学经费由省政府拨给。特师学生由各县选送,年龄15-30岁之间。在学期间学生生活补贴每月毫币3元,新生入学时由县款每人每月6元。每学期发棉布
  制服一套,图书、课本、医药及寒暑假来往路费统由省政府拨款开支。学生毕业生回乡当小学教师。并规定最低工资不得少于12元。特师教育为广西培养了一大批适合“特种部族教育”需要的的师资,也有不少特师毕业生回原籍当任了乡村长。

特别说明:本站仅协助已授权的杂志社进行在线杂志订阅,非《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》杂志官网,直投的朋友请联系杂志社。
版权所有 © 2009-2024《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》编辑部  (权威发表网)   苏ICP备20026650号-8